名家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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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能源
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之建構/胡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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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21 能源
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產業之建構/胡耀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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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耀祖/工研院綠能所所長

全球離岸風電市場,主要集中於歐洲,領導國家包括英國、德國、丹麥等。其中,英國已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由政府先完成政策環評,避開生態敏感區、航道、漁場、軍事管制區等,調查並劃分出合適開發區域,再供業者投入,以降低開發風險,並吸引外商投資設廠;此外,也在2014年起逐步實施差價合約 (Contract for Difference, CfD) 制度,依技術本身特性與成本簽訂躉購價格,通常均為20年以上合約,透過此種長期合約提供低碳能源較穩定可期的投資環境,售電價格不隨市場供需變動,有利於刺激低碳電力的投資。


至於德國政府,推動上相對更為穩健,先建立海上觀測研究平台與示範風場,評估對生態影響並驗證產業相關技術,逐步建立相關法律規範及施工技術後,再進行大規模設置。丹麥則由丹麥能源局作為風電申設單一窗口,協助該國業者投入,建立完整產業鏈,並朝全球市場布局。此外,美國已有超過三十個州為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賴,要求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而風力發電因技術逐漸成熟,且較過去更為經濟,確立其為未來美國能源整體規劃中,重要的組成部份。


反觀我國,台灣海峽為全球風況最佳區域,具備極佳風電發展潛力;因此離岸風電的建構,不論是從電力供應上或架構新產業上,一直在我國推動再生能源上扮演重要角色。然而,我國為離岸風電的後進國家,開發經驗與產業能量與歐洲國家尚有差距,短期需與歐洲先進國家就政策、技術進行交流合作,以強化我國設置經驗與技術實力;中長期應積極建立自主產業鏈,以利長期發展。


回顧我國離岸風力機系統技術發展,目前,國內雖有部分關鍵零組件的製造能力,但尚無離岸風力機系統整機能力,短期內要發展有其難度。未來,可透過台電示範案採用國產化機組或鼓勵其它投入業者採用國內零組件方式,進一步提升國內風力機關鍵零組件自製能力,除建立自主能力外,亦可著眼未來運維市場需求。至於海事工程方面,我國業者已初具海事工程的深水作業及吊掛能力,但是離岸風機所需的高精度作業能力仍有不足,所以短期內也難以切入主要供應鏈。建議國內業者可先透過國際合作,引進關鍵技術,並藉由示範案建立實績及在地化的自主施工及運維船隊,同時累積技術能量與人才,除了建立我國自主化的維修體系外,未來亦可配合政府的新南向政策,切入亞太市場,並逐步成為國際供應鏈之一環。


然而,目前國內推動離岸風電仍面臨土地取得、輸配電線路、環保、財政、漁業權、航道、國防等諸多挑戰;如何強化跨部會整合及共同投入,以有效解決推動困境及加速離岸風電的設置,並扶持國內自主離岸風電產業能量及技術提升,才是我國目前推動的重點與亟需解決的問題。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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