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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能源
全球暖化下興起的氣候訴訟/黃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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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能源
全球暖化下興起的氣候訴訟/黃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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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侯永續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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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KPMG各國同事線上會議時聊及最新大事,幾乎不約而同直指各國高溫累破紀錄的共同現象,從今年3月至7月直達單月恐創最熱紀錄的高點。4月27日,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NOAA)偵測的數據顯示,大氣中二氧化碳濃度已高達百萬分之427.6(即427.6ppm),較前一年增加5ppm,快速直逼暖化1.5度C的430ppm。4月份大氣中二氧化碳的平均濃度為422.73ppm,世界氣象組織WMO在5月份表示在2027年之前,估計有66%的機率會觸及暖化1.5度C,比2022年估計的50%快速升高。這不是危言聳聽,實際數字顯示2023年3月的地表均溫較1880-1920工業化前暖化1.48度C,而2023年3月是1880年來第二高溫的3月份。

 

無論是公私部門抗暖化不力,可以預見將會面臨日愈增高的放大鏡檢驗。聯合國於2022年的氣候公約大會COP27期間,發布名為「誠信第一」(Integrity Matters)的反漂綠報告,報告針對非國家實體(Non-State Entities)的淨零承諾標準提出十點建議,確保組織以具體有效的行動落實淨零轉型,包括: 宣布淨零承諾、積極進行氣候遊說、淨零目標須符合IPCC之絕對減量目標、人與自然公正轉型、參與及使用自願碳信用額度、提高數據透明供問責、制定轉型計畫、投資實現公正轉型、化石燃料退場與擴大使用再生能源、及加速監管法規與標準等。

 

2023年企業在應對全球氣候變遷議題上,將面臨更多的法律及監管風險。根據倫敦政經濟學院氣候變化與環境研究所在2022年提出的《氣候變化訴訟的全球趨勢報告》(Global trends in climate change litigation)指出,全球自2015年至2023年,與氣候變遷相關的訴訟案件數量翻倍,其中就包括了對企業在碳排減量責任所提起的案件。此外政府監管單位也提高了在企業報告及碳排責任上的要求。

 

自荷蘭地方法院於2021年下令裁決世界第二大石油公司Shell須承擔助長氣候變遷的責任,並須在2030年前減少45%的碳排放量後,尋求企業近氣候變遷責任的訴訟案件持續增加。例如:2021年底德國環保組織 DUH對賓士、寶馬和福斯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生產使用化石燃料(如:汽油和柴油)作為燃料的機車輛。2022年7月,印度尼西亞印尼峇里島的居民向瑞士建築材料公司 Holcim 提起索賠,要求其在2030年前將其2019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減少43%。

 

另一個新興趨勢是有關於公司決策者個人對氣候變化的貢獻以及未能充分管理氣候風險的責任。在英國,克萊恩歐洲環保協會已宣布對Shell的董事會提起訴訟,因為Shell董事會未能採用符合《巴黎協定》目標的氣候策略。在另一起2022年判決出爐的案件中,以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教授Ewan McGaughey為首的一群學者起訴他們所參與的一項英國退休金計畫─大學退休方案,並指控該計畫的董事未能制定足夠的計畫以應對投資於化石燃料所涉及的財務風險,雖然案件被駁回,但法院已准許上訴。

 

2021年初,綠色和平、環境法律人協會與四名氣候災難的潛在受害者發起台灣第一起氣候訴訟對經濟部提告,主張現行的「用電大戶條款」對企業的再生能源設置要求過低、忽略其減碳義務,違反環境基本法,侵害人民基本生存權利。此訴訟從提告到2023 年4月12日正式開庭超過兩年的時間。無論結果如何,這場台灣第一起的氣候訴訟都有其歷史上的意義。開庭當日現場有超過30人旁聽出席,包含台灣大學氣候行動社社員、律師、法律系學生、企業人士、NGO、政府機關、媒體等,最終法官宣布「本件候核辦」,會再發公文通知訴訟當事人開庭時間。

 

隨著各行各業的企業努力加快邁向淨零的步伐,管理訴訟和監管風險也成為所有氣候戰略的關鍵,氣候訴訟的新趨勢無疑會對企業及領導人帶來新的壓力,積極減碳才是王道,才能降低自身在氣候訴訟浪潮中的風險。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部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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