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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講座教授/黃志彬
台灣離島地區地面水資源相當匱乏,自1989年起,政府陸續於澎湖、馬祖、金門等地興建海水淡化廠,淡化海水成為離島公共給水的主要水源。
作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中水環境建設的一環,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至113年屆期,計畫中修正新增6,000噸/日海淡水,預計可滿足120年目標用水之需求。
不過考慮到離島水資源配合綠能減碳之永續性發展目標,今後進一步規劃發展離島水資源基礎建設時,在開海水之源、節淡水之流的原則上,規劃如香港海水沖廁之作法應為可行的選項之一。
早年香港水務署因淡水資源稀缺,自1957年即著手規劃海水沖廁計畫,即海水經過簡單的過濾及消毒程序,直接以專管提供家戶做為沖廁之用,綜觀該計畫之重要沿革如下:
- 1957年:香港當局在石硤尾徙置區及李鄭屋徙置區安裝海水冲廁系統作實驗。
- 1959年:香港水務署規劃並開始推動海水沖廁政策,海水沖廁網絡逐步擴大。
- 1965年:底定香港城市建設中飲用水與沖廁水分流的供應系統藍圖;立法規定新建樓宇或重建樓宇須設有適合海水沖廁系統的管道。
- 1990年 至 2022年底:海水供應網絡逐步擴大,22年底已覆蓋全港約85%的人口。以2021/22年度計算,沖廁海水耗用量3.2億噸,為同年飲用水耗用量的31%。水務署處理冲廁海水的平均成本約為每噸4元,而飲用水平均成本則約為每噸10元,相差約2.5倍。
水處理與配水的基本原理不變,但應用在不同城市,即因地勢、水文及地質等各項條件迥異而衍生出不同建設規劃。香港海水沖廁政策及其發展沿革,雖只是眾多水資源管理策略中的一環,但仍值得我們學習參考。
特別基礎建設需要政策立法、技術、資源配置、公眾教育等多方面的共同參與及配合,借鑒香港長達60年的海水沖廁建設史,我們亦可於具體評估離島目前海淡廠執行狀況後,規劃小示範區試行海水沖廁,作為離島地區供水改善的外擴計畫,與主要計畫配套同步進行。如此一來,在海淡廠相關計畫改善擴展的同時,能再收節省30%以上珍貴淡化水的預期附加效應,從試點逐步推廣,進而發展出更具全面性、永續性的離島水資源建設。
(本文內容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部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