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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能源
電價再降? 電價審議委員會3月15日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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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3 能源
電價再降? 電價審議委員會3月15日拍板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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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度電價審議委員會將於3月15日召開正式會議,審議後的電價將於4月1日正式施行。經濟部能源局表示,為確保審議運作順利,經濟部已於2月26日、3月1日及2日共召開5場次工作會議,並邀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針對台電公司所提交之資料進行數據與來源之驗證,並交由委員檢視,提供專業意見。

 

能源局解釋,新電價公式於104年1月20日經立法院院會決議通過,新電價按立法院核定之公式(【每度平均電價=燃料+稅捐及規費+合理利潤+折舊+利息+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售電度數),每半年進行檢討,並於每年4月1日及10月1日進行調整,以確保電價能即時反映合理成本。
 

能源局林全能局長表示,在5場工作會議中,先就台電105年上半年電價費率檢討方案內容進行整體性討論,再分別對於電價公式內各項成本項目予以討論,包括化石燃料成本、非化石燃料成本、稅捐及規費、折舊、用人費用、維護費、其他營業費用、綠色電價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台電公司將就委員所提意見,增補資料或加強說明,於3月15日審議會中討論。
 

此外,外界關注之104年台電公司盈餘超過預估數部分,林全能指出,委員提出多種可能處理方式並進行意見交換,包括直接返還民眾、作為電價平準使用、投入台電基礎建設等,最後結果也將提送正式審議會討論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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