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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0 水資源
禁售無省水標章器材 經部:未來每年可節水1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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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售無省水標章器材 經部:未來每年可節水1億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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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昨(19)日三讀通過「自來水法」增訂節約用水專章,內容規範馬桶、洗衣機等11種用水設備,都必須具有省水標章才可在國內販售,經濟部預估實施後至民國120年累積裝設的省水器材,每年將可節水達1億噸,約為一座南化水庫的蓄水容量。

經濟部表示,此次立法院修法新增第95條之1、第95條之2及罰則第98條之1共3條條文,未來市面上將不允許販售未具省水標章的用水設備,廠商或個人違反規定販售非省水器材,將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將令其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水利署署長王瑞德指出,為推廣節水型用水設備,政府在之前推動的「消費提振措施」中,補助民眾購買省水馬桶及省水型洗衣機達38萬餘件;另外水利署也與10家量販店合作,在全台1,000家門市共同設置省水標章產品專賣區;此次修法更全面性的規範用水設備需具省水標章,以追求更好的節水功效。

在對生產廠商影響的部分,水利署表示,目前佔家庭用水量最大的洗衣機及馬桶,市面上省水標章產品市占率已高達84.9%及91.4%,未獲得標章者,改善後申請通過之技術門檻也不高,因此此次修法對於廠商的影響甚微;水利署也將會同各縣市政府邀集各同業公會積極宣導,並針對不同省水產品,一年後逐步公告實施,透過合理的緩衝期,務求不影響業者及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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