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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昨(17)日宣布,為籌措電源開發所需資金,預定於4月下旬發行111年度第1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128億元。台電表示,為確保穩定供電,仍需持續開發多元電源及電網,本次籌資主要因應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台中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第七輸變電計畫及北區一期電網計畫等。
台電說明,本期公司債發行條件有三類,第一種是「5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85%發行新臺幣52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自發行日起屆滿第4、5年各還本二分之一。
第二種是「7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89%發行新臺幣56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第三種是「10年期無擔保普通公司債」,利率0.90%發行新臺幣20億元,採固定利率計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還本。
台電也補充,本期公司債發行還須經申報生效後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