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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政府8月11日公告完成第2度落日複查終判結果,決定對來自我國、越南及斯里蘭卡產製的「腳踏車橡膠外胎及內胎」持續課徵反傾銷稅。
貿易局表示,土耳其首次落日複查措施於2015年7月15日期滿,因接獲其國內業者申請,啟動第2次落日複查。但包括我國在內的各國製造商及出口商都沒有填覆問卷,因此土國終判結果決定對我國、越南及斯里蘭卡持續課徵反傾銷稅,除腳踏車橡膠外胎及內胎分別課徵每公斤0.73美元、2.02美元傾銷稅外,此次也將「腳踏車內外胎零件及其附件」列入課徵範圍,外胎零附件課徵每公斤0.73美元,內胎零附件則是2.02美元。
據土國統計,2012至2014年,土耳其自台灣進口「 腳踏車外胎」產品占進口總額每年比例均為0.2%。「腳踏車內胎」進口量分別為0.4%、0.1%及0.02%。
貿易局指出,此次土國採取從量課稅,有別於前2次的從價方式,分析原因,可能是為消弭某些進口商以高價低報方式,規避反傾銷稅,而改依重量來課稅。因此,若以土國統計資料試算,我國從量稅較從價稅為低,且我國出口土國的外胎屬高級車胎,價格高、重量輕,新的課稅方式對我國業者反較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