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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水資源
能源開發評估審查首例 核准通過大潭電廠增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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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8.31 水資源
能源開發評估審查首例 核准通過大潭電廠增建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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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潭電廠(圖片來源:台電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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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昨(30)日通過審查,成為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制度公告之後的首例。能源局表示,大潭電廠增建計畫除符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外,並承諾增設3項設備系統,有效提升能源使用效率,高於歐盟標準58%。

 

能源局進一步說明,大潭計畫是去年11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公告以來的首例審查案。邀集火力電廠新建工程、發電設計與運轉維護、節約能源、空調系統與設計、節熱及鍋爐等各領域專家成立諮詢小組,提供專業意見。經台電公司重新檢視電廠設計,及採納建議增設部分設備後,符合「能源開發及使用評估準則」第7條最佳可行技術規定,於30日經全數專家同意核准通過。


台電在此計畫中依專家建議,承諾增設水質濁度自動控制排放、裝祛水器監控系統及低溫蒸氣熱能回收3項設備系統,更加提升能源使用效率與管理效能。


此外,根據能源使用評估機制,計畫所規劃7號至10號複循環機組淨電效率預估可達60%以上,不僅較原本的3號至6號機組效率大幅提升57.4%,也高於歐盟「大型燃燒廠最佳可行技術參考文件」(2006)發電效率58%。突顯先期管理機制可有效確保大型開發計畫的能源效率達全球先進水準。


能源局強調,透過專業審查制度,可促使產業新設與擴建時,即進行能源效率最佳化的規劃及設計,不僅提升產業能源效率,也有助於控制溫室氣體排放,並減少營運階段的能源成本支出,達成兼顧能源、環保、經濟的3E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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