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境外資金匯回  經濟部:已核准實質投資金額逾960億
分享至: 
境外資金匯回  經濟部:已核准實質投資金額逾960億
分享至: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經濟部工業局今(18)日表示,台商境外資金匯回實質投資,截至今年8月14日止,經濟部已核准共405件960億元。


工業局並提醒已獲財政部核准並匯回境外資金之個人及營利事業,應把握時效,在資金匯回後1年內,向經濟部提出實質投資申請。


財政部訂定「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提供為期2年限時租稅措施,並已於今(110)年8月16日申請期限屆滿。依前揭條例規定,個人或營利事業第1年匯回境外資金得適用稅率8%,第2年匯回則為10%,若將該資金用於實質投資並取得完成證明,得退還一半稅款,即適用稅率4%或5%。


實質投資分為直接投資及間接投資,直接投資係將匯回的資金用於購置建築物、設備技術及其他必要支出;間接投資則係透過國內創業投資事業或私募股權基金來進行投資。另外,資金用途不包含土地取得成本,須特別留意。


工業局分析,截至110年8月14日止,已核准實質投資共405件960億元,其中以營利事業為投資大宗達308件839億元。投資方式則多為直接投資,共計390件943億元。


產業類別以電子資訊業金額最高,為90件302億元,包含半導體、電子零組件製造等;民生化工業則為118件236億元,包含橡膠製品、化學材料製品等;金屬機電業為135件207億元,包含汽車零組件、金屬製品等。其他業別共47件198億元,包含太陽能發電、電信業及運輸業等,顯示出投資產業業別的多樣性。


經濟部也表示,為因應訂單旺盛所帶來之需求,投資項目多以購置軟硬體設備為主,擴增產線並朝智慧化生產。


經濟部再次呼籲,財政部核准並匯回境外資金的個人及營利事業,應保握時效提實質投資申請,如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經濟部工業局諮詢專線0800-505-565、0800-505-566。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