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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能源投資
加速推動地熱發電 經濟部訂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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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0 能源投資
加速推動地熱發電 經濟部訂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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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清水地熱MW電廠(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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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監察院要求加速地熱發電推動進度,經濟部回應表示,已訂定獎勵辦法及於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增訂地熱專章等機制,鼓勵加速開發地熱。

 

經濟部說明,配合我國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展及淨零碳規劃,建構友善再生能源發展環境,經濟部已推動設置程序簡化、合理躉購級距及原民地區利益分享等措施,未來將成立地熱單一服務窗口,並配合地熱發電特性,制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地熱專章,加速我國地熱推動設置。
 

經濟部指出,參考宜蘭清水地熱MW電廠成功經驗,並改善既有行政程序,推動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地熱專章,後續將儘速辦理預告作業。
 

專章內容包含明定地熱探勘、開發、營運階段之相關申請、審查程序,相關許可由中央主導並會同地方進行審查。同時,為友善環境及兼具產業共榮,明定地熱發電尾水回注比例應達90%及地熱多元利用規範;於溫泉區內開發應分析對溫泉產業發展影響;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規定之部落諮商程序。
 

此外,排除溫泉法有關溫泉開發許可審查程序,並明定地熱的水權年限為20年。以及排除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有關山坡地土地變更的面積限制。
 

經濟部進一步說明,為分攤業者探勘風險,已於今年5月20日公告「地熱能發電示範獎勵辦法」,獎勵項目包括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等地表調查及鑽鑿、套管、產能測試等,提供每案獎勵經費上限為新臺幣1億元,並以業者探勘費用之50%為獎勵上限。
 

經濟部強調,透過獎勵辦法要求受獎勵者提供地熱探勘資料,並彙整於地熱探勘資訊平臺供地熱業者參考,未來將藉由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增訂地熱專章,明定地熱業者提供探勘資料義務,協助我國地熱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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