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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商業司昨(19)日表示,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已進入第三級警戒區域措施,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聚會,公司股東會如有上開情形依法不得開會;另公開發行公司亦已依金融監督委員會公告,自5月24日起至6月30日止,停止召開股東會。
商業司指出,公司除得依公司法規定,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延開股東常會外,如因疫情致公司無法召開或無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延開者,公司亦得自行延期召開股東會,不會依公司法規定裁罰。如地方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採行更嚴格的管制措施時,公司亦應配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