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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7
拒黑心豬油 標檢局訂最新食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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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7
拒黑心豬油 標檢局訂最新食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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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檢局修訂國家標準明確區分「豬脂」和「精製豬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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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去年爆發黑心豬油事件,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修訂並公布了「食用豬脂」國家標準,強調明確區分「豬脂」和「精製豬脂」,並嚴格訂定產品中的酸價標準。標檢局呼籲,民眾可選購「符合CNS 2421」字樣的產品。

 

標檢局表示,這次「食用豬脂」國家標準的修訂重點,重點在於明確區分「豬脂」和「精製豬脂」。「豬脂」就是健康無病的豬屠體經屠宰、衛生檢查合格後,將新鮮、清潔的脂肪組織熬製而成,而「精製豬脂」則是將「豬脂」經過精緻程序,如脫酸、脫色或脫臭後所得的產品。

 

標檢局表示,針對酸價及脂肪酸等12種品質要求項目進行明確規範,更將酸價規定加嚴,其中酸價品質要求修正為「豬脂:2.0 mg KOH/g fat以下,精製豬脂:1.0 mg KOH/g fat以下」。

 

符合最新國家標準的食用豬脂,在包裝食品標示上,標檢局也會要求標示「符合CNS 2421」的字樣,呼籲民眾選購時可藉由識別標示選購安全的「豬脂」或「精製豬脂」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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