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今(26)日召開今(110)年第1次電價費率審議會審議上半年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會中依據電價計算公式及調整機制,針對公用售電業各項成本資料及利潤之合理值進行討論與確認。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表示,考量近期國際油價受到國際需求逐漸復甦以及德州暴風雪導致供給短期減少之影響,價格變動劇烈,其影響仍須觀察。因此審議會考量以電價穩定為優先,議決本次電價不調整,維持平均電價每度2.6253元。
依「公用售電業電價費率計算公式」,電價調整頻率為1年檢討2次,原則為4月及10月進行,且明定電價調幅最高3%之限制。
經濟部表示,燃料成本是影響電價的主要因素,近期不僅國際原油價格逐漸反彈上漲,煤價亦有上漲現象,但仍需持續觀察國際新冠疫情控制情形以及整體需求復甦狀況,才能進一步判斷整體燃料價格上漲是否為長期趨勢。
此外審議委員也提出能源結構調整將使電價成本提高,宜預為因應,電價依循調整機制反映有助於節能政策之推動。惟考量本次台電提案之電價調整幅度不大,評估電價調整實務面作業成本,決議本次電價不調整,將於下次(9月)審議會再依實際燃料成本進行檢討時,一併考量發電結構轉變對電價影響。
另外,經濟部表示,審議會優先考量電價穩定準備餘額水準對物價穩定之重要性,在電價公式規定之合理利潤報酬率區間,核定台電109年盈餘超過合理利潤數137億元,納入電價穩定準備,電價穩定準備餘額增加為244億元。
基於資訊充分揭露,經濟部將於今(26)日會後10日內將今日會議詳細之會議紀錄、會議所有討論資料及台電公司各項成本資料全部公開於網路,民眾自4月5日起可透過經濟部或能源局首頁連結至「電價及費率資訊揭露專區」(https://www3.moeaboe.gov.tw/ele102/),了解本次電價費率審議相關資訊及台電公司成本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