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2020.12.30 投資
防陸資規避審查影響國安 經濟部修正陸資來臺辦法
分享至: 
2020.12.30 投資
防陸資規避審查影響國安 經濟部修正陸資來臺辦法
分享至: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為避免陸資以跨境多層投資的方式規避審查,以及陸資來台投資,可能受大陸地區黨政軍的決策指示等情況,經濟部今(30)日正式公告發布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修正重點包括陸資資格採取逐層認定、擴大審查陸資投資行為態樣,限制大陸黨政軍投資企業來台投資,修正辦法即日起生效。 


經濟部投審會說明,因應近來外人直接投資模式越趨多元複雜,包括美國、日本、歐洲、澳大利亞等主要國家莫不提高對於外資投資審查之門檻,並針對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跨境投資交易強化審查機制,擴大主管機關審查能量。 


投審會說明,此次修正「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第六條及相關解釋令,共有3大修正重點。 

一、修正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之定義:發布「百分之三十」計算方式之解釋及修正「具有控制能力」之認定標準,以嚴格認定第三地區陸資定義。 


二、擴大投資行為態樣:增訂大陸地區投資人以契約或其他方式控制臺灣地區獨資、合夥、有限合夥或非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及第三地區陸資公司併購臺灣地區非上市、上櫃或興櫃公司之營業或財產,均為應申請許可之投資行為。 


三、修正大陸地區黨政軍所投資之企業者,主管機關應限制其來臺投資:就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投資之法人、團體、其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主管機關應限制其來臺投資。


第三地區投資公司「百分之三十」計算方式之解釋及修正,詳見投審會公告:
https://www.moeaic.gov.tw/news.view?do=data&id=1492&lang=ch&type=new_ann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