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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7 能源
駁圖利風電廠商 經部:嚴格把關離岸風電在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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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圖利風電廠商 經部:嚴格把關離岸風電在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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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媒體刊載「2000億元巨案,經濟部圖利風電廠商」一文,經濟部於昨(26)日嚴正澄清,全球疫情延燒,確實打亂國內離岸風電新進供應鏈業者與國際廠商的合作進度,導致部分業者的生產數量落後情形,但經努力已大幅改善進度,呼籲各界勿企圖以不實輿論引導大眾對於離岸風電發展的正確認知。


經濟部說明,興達海基與國內下游供應商為初次生產離岸風力水下基礎,其品質及生產能量,需隨實際生產的學習情形逐步強化,但因全球疫情影響,導致國外技術指導未能全力到位。而沃旭遴選風場所需的水下基礎,需於110年12月完成交貨,為符合其風場建置時程,興達海基與沃旭達成調整共識,將110年交貨數量從52座降至18座。


同時,為提升技術能量及趕上生產期程,興達海基也委請西班牙及新加坡知名大廠等就高階銲接技術、塗裝技術、檢測技術等人員來臺駐廠指導,將儘速完成第1座水下基礎生產。


經濟部表示,為爭取國內本土生產效益最大化,將協助中鋼興達海基透過此18座水下基礎生產,建立生產實績及品質管理制度。目前也已取得沃旭同意,就110年調整減少興達海基生產之數量,於其114年設置之競價離岸風場,優先向興達海基採購。至於媒體投書所指,經濟部要求沃旭以114年後尚未招標的風場承諾購回一說,並非事實。


經濟部並表示,對於開發業者應落實承諾的產業關聯執行方案,工業局也密集辦理查核,確保開發業者如期如質完成產業關聯承諾。開發業者如要變更產業關聯承諾方案,則須明確提出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之事由。


如經工業局查核未落實產業關聯承諾,將請開發業者限期改善,如未改善,也無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將依行政契約罰則辦理,包括扣繳履保金及扣減躉購費率等,如經認定無法執行,經濟部得解除契約。


經濟部也再次強調,政府依公平公開機制推動離岸風電發展,相關程序透明完備經得起外界考驗,再次呼籲各界勿以似是而非的言論,阻礙我國綠能產業發展,也勿企圖以不實輿論,引導大眾對於離岸風電發展的正確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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