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2020.11.23 能源
離岸風電籌設 經濟部:須尊重地方政府及漁民意見
分享至: 
2020.11.23 能源
離岸風電籌設 經濟部:須尊重地方政府及漁民意見
分享至: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媒體報導「離岸風電相中北方三島海域」,經濟部今(23)日澄清說明,報導個案仍在開發業者初期規劃,並未提出正式的開發申請。 


如果業者後續確實有提出申請,經濟部也將依「電業法」及「電業登記規則」等規定程序,切實要求業者通過環評審查並完成漁業協商,取得地方政府及農委會等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函,且取得區塊開發階段開發權後,才能進行開發。


經濟部表示,始終秉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一貫立場,堅持離岸風場須確保與生態、環保、漁業及地方共存共榮之前提。經濟部並強調,目前尚未開放第3階段區塊開發場址申請,媒體所報的該案業者亦未提出正式申請。


即使業者未來提出申請,後續也必須在取得相關主管機關同意函、通過環評,包括供地方民眾表達意見的程序、以及地方政府核轉同意等前提下,才能切實依法進行開發設置。


近日報載有業者規劃於新北市基隆外海規劃合儀 (2.6 GW)、禾爾北 (2.4 GW)、禾爾南 (2.4 GW) 等三處浮動式離岸風場,總規劃容量達 7.4 GW,正依環評相關規定辦理上網公開作業。


但據北海岸相關漁會反映該區漁業產值約佔全台三分之二,若開發離岸風場將嚴重影響漁撈作業,因此對該開發案均持堅決反對態度。另外,基隆市政府亦表達未接獲開發商提供開發資訊或與地方進行溝通,因此將反對此開發案設置。


經濟部對此強調,離岸風電設置有電業既定申設流程層層把關,不可能在尚未取得相關籌設要件的情況下逕行開發。


經濟部重申,目前尚未開放第3階段區塊開發場址申請,而環評審查作業透明公開、民眾可於審查程序明確表達意見,而電業申設程序明確嚴謹、經濟部將嚴格把關確保共存共榮。


經濟部對綠能開發始終秉持必須與生態、環保、漁業及地方共存共榮的立場,業者須先與地方政府、在地民眾達成共識或取得協議才能繼續推動。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