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2019.03.21 投資
行政院拍板 「產創條例」 租稅優惠延長10年
分享至: 
2019.03.21 投資
行政院拍板 「產創條例」 租稅優惠延長10年
分享至: 
(圖左二)工業局副局長游振偉說明產創修法重點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經濟部「產業創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今(21)日於行政院會通過,確定租稅優惠措施延長十年,並增訂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免徵5%營所稅,以配合產業發展需要。

產業創新條例修正草案於今日院會通過後,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並指示經濟部及財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經濟部表示,為引導產業創新投入,進行長期投資規劃,租稅優惠措施延長十年,包含現行研究發展投資抵減、技術入股或創作人獲配股票緩課規定、員工獎酬股票可採較低時價課稅、有限合夥創投業可採透視個體概念課稅、天使投資人租稅優惠,以及此次增訂投資可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項規定,均實施至118年12月31日止。

經濟部說明,為提升投資動能,新增業者以未分配盈餘進行實質投資,像是興建或購置供自行生產或營業用的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達一定金額,免課5%營所稅。

強化租稅措施部分,個人技術入股或創作人配股,可採配股或售股較低價格者課稅;員工獎酬部分,放寬員工取得母子公司獎酬股票均可採較低價課稅,提供產業運用留才工具更彈性。

此外,針對一次到位且募資金額較大的有限合夥創投事業,經濟部也鬆綁規定,可採取透視個體概念課稅。

經濟部指出,此次「產業創新條例」修法重點,包括延長10年租稅優惠措施期間、提升投資動能誘因、強化租稅措施誘因等三大修法方向,希望藉此提供產業持續且穩定的投資環境。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