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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商業
公司資訊申報電子化 經濟部澄清:不收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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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5 商業
公司資訊申報電子化 經濟部澄清:不收規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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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公司法》已於11月1日施行,外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需繳納規費,經濟部商業司今(5)日特澄清,相關申報採電子方式辦理,不收規費。

公司法第22條之1於11月1日施行,針對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採取線上平台申報。經濟部已舉辦多場說明會,宣導自行申報非常便捷簡易,無須支付任何規費費用。

商業司已進行多場宣導說明會,並指出,與會者可攜帶相關資料及公司負責人健保卡「卡號」,於宣導會現場辦理申報。

為協助公司自行快速及簡易完成申報,申報平臺網站(https://ctp.tdcc.com.tw)也提供完整的操作教學影片、申報流程簡報、法規及操作Q&A等。經濟部提醒企業,首次申報應於108年1月31日前完成,更多資訊可至經濟部商業司網站(https://gcis.nat.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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