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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6 能源
台電獲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 每年可挹注8.4億度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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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獲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 每年可挹注8.4億度綠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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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雙綠能」太陽光電暨風力發電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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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滿足國內企業綠電使用需求,台電公司今(6)日表示,台電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已獲核發,將透過銷售自建綠電,活絡國內綠電市場交易,估計全年可為綠電交易平台挹注8.4億度綠電,成為目前全台最大綠電供給者。

台電指出,除彰濱光電、彰工風力等大型案場外,並運用火力電廠、變電所等場所建置太陽能板或風力發電機。盤點至今年底,台電自建案場並通過標準局查核的再生能源,全年共可為綠電市場挹注約8.4億度的供給量,為目前全台最大綠電供給者,未來將持續推動台南鹽田光電場、離岸風力等開發計畫,持續為綠電交易平台提供綠電供給。

台電說明,去年11月獲經濟部同意,新增「再生能源售電業」營業項目,今年4月獲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售電業執照,並預定於今年5月股東常會提案審議。章程變更及營利事業變更登記後,即可於標準檢驗局規劃的綠電交易平台上開始銷售綠電。

此外,為促進再生能源多元供給,台電對於有意投入綠電交易市場但已與台電簽訂躉購契約的部分業者,以「不影響全民電價」及「風險攤平」原則與業者進行協商,使終止契約能顧及用電、綠電業者的需求,也保障全民用電的權益。台電至今已與五家業者在合意的條件下終止契約,未來將持續協助辦理轉供相關事宜。

台電強調,除了與國內業者大力推動再生能源的開發,更將致力啟動加強電力網工程,創造友善併網環境;也投入綠電市場,提供穩定綠電活絡交易。

 

台電長期以來積極投入再生能源的開發,除了彰濱光電、彰工風力等大型案場,亦有效運用火力電廠、變電所等場所建置太陽能板或風力發電機。圖為台中火力發電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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