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Loading
即時新聞
2023.02.24 商業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 3月底前須完成申報
分享至: 
2023.02.24 商業
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年度申報 3月底前須完成申報
分享至: 
縮小字級 放大字級

配合洗錢防制政策,公司法第二十二條之一規定公司應定期申報負責人及重要股東資訊,經濟部今(24)日提醒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在今年3月底前,將上一年度(111)年截至12月底止有關「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10%股東」的資料,申報至「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臺」

 

經濟部表示,公司申報的類別包含「首次(設立)申報」、「變動申報」及「年度申報」。公司在完成「首次(設立)申報」後,所申報的資料如有變動,業者要在變動後15天內完成「變動申報」。此外,自109年起,公司每年3月1日至3月31日都應進行「年度申報」。

 

經濟部說明,「年度申報」目的是確認公司上一年度截至年底申報的資料正確性。在112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未變動申報的公司皆須在112年3月底前完成「年度申報」,申報平臺也會主動以電子郵件提醒公司依限完成年度申報。

 

經濟部也提醒,公司如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資料不實,經限期通知未補正者,將處代表公司董事新臺幣5萬以上50萬元以下之罰鍰,經再限期通知仍未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之罰鍰,至改正為止,其情節重大者,得廢止公司登記。

 

申報平臺提供操作教學影片及常見問題Q&A,在申報過程中如有疑問,可諮詢客服專線(02)412-1166

facebook ig line youtube
top